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食药安全促进会及评审专家审定,同意由生命谷(青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人诱导多能干细胞来源自然杀伤细胞制备及质量检验规范》、深圳凯士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二氧化氯气体空气消毒机卫生要求》、比科计量(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医疗器械灭菌 环氧乙烷灭菌工作场所和排口尾气在线监测及处理规范》、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提出的《肿瘤类器官质量控制与检验规范》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按时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中国食药安全促进会科教标准部:186117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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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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