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一、立项建议范围
(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范围应当符合《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立项建议不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重复。
二、立项建议要求
(一)公民、法人或者有关组织认为需要制定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均可提出立项建议。
(二)建议新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强化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衔接,有效利用标准跟踪评价结果,着重解决风险评估等工作证明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立项建议应符合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不存在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外地食品进入本地市场的做法。
(四)立项建议单位(个人)应认真填写《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标准起草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应与立项建议书填写内容对应,包括但不限于地方特色食品传统食用习惯证明、拟解决的食品安全问题来源与依据,相关研究数据和结论、科学文献、专家论证意见等,地方特色食品原料还应提供现有安全性评估等资料。
(五)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收件人刘鑫,电话17781684302,邮政编码610041)。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包括word文档和纸质文件的PDF文档)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2477738021@qq.com。
联系人:刘鑫,028-85583480
附件:四川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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