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标准解读--《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
推荐文章

标准解读--《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

发布日期:2026-05-11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标准解读-《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

一、制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桑黄是我省重要的优势特色生物资源,主要分布在德州夏津、聊城临清、滨州无棣等黄河故道地区。古籍记载和现场调查情况证明桑黄在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食药两用的历史。根据相关研究,桑黄富含多种活性成分和营养成分,是非常具有发展潜力的食药两用菌种。近年来,我省桑黄已实现了“人工栽培驯化”,年产量约370吨,初步形成产业化发展势头。然而,桑黄目前在我省主要作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和中药饮品销售,其作为食品原料进行深度开发面临缺乏系统性安全性数据、人群长期食用风险不明、剂量标准缺失等关键瓶颈。因此,制定山东省桑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我省桑黄产业突破法规壁垒、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桑黄向更广阔的普通食品、功能性食品领域拓展的必然要求。

二、标准突出地方规范特点

桑黄》地标从标准适用范围明确标准指向的是山东省内“人工栽培”的产品,重点强调了对本地主产产品的规范。考虑到野生资源稀有且生态脆弱,将原料限定为“人工栽培”,确保该类物质食用安全又不破环野生资源。在定义描述中,通过拉丁文名称明确标准所规范的种属,明确将桑黄定义为“担子菌门(Basidiomycota)、蘑菇纲(Agaricomycetes)、锈革菌目(Hymenochaetales)、锈革菌科(Hymenochaetaceae)、纤孔菌属(lnonotus)、粗毛纤孔菌(Inonotushispidus)的干燥子实体”;以及结合我省生产实际提出具体的原料干制工艺。此外,考虑到“具有传统食用习惯”是该类物质作为食品原料的重要因素。因此,标准结合我省传统食用习惯实际以及安全性评估结果,在《桑黄》地标中限定了桑黄的每日食用限量为≤5g/d。

三、主要技术指标设定

在《桑黄》地标研制过程中,注重限量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标准研制工作组分别在我省主产区采集了桑黄样品,对重金属、农药残留、特征性活性成分等指标开展了检测;对省内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了生产企业积累的相关产品数据;开展了桑黄普通人群、典型人群的消费量调查,获得了人群消费量数据;开展了毒理学试验,获得了翔实的安全性评价数据。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进行了食品安全安全风险评估。为控制霉菌繁殖标准规定水分≤12.0g/100g;为控制引入杂质,设定总灰分≤10.0g/100g;设定了重金属指标,铅含量≤0.5mg/kg,镉含量≤0.5mg/kg。此外,为保证其特征活性成分,规定粗多糖含量≥0.7g/100g,总黄酮含量≥2.0g/100g,总三萜含量≥0.8g/100g。对于桑黄中农药残留限量建议应符合现行GB2763的规定。对以上相关限量指标广泛征求了行业、企业意见,切实使标准中设定的限量值既能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又能兼顾产业发展现状。

四、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标准研制工作组考虑到桑黄中含有一定量的活性物质,且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处于特殊生理阶段,目前未对这类特殊人群进行食用代谢等情况研究。因此,建议食用人群为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明确标示相关警示语。

附件:

《山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桑黄》标准解读.docx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