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四川省科技协同创新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讨论决定,由成都天顺保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的《塑料 杂萘联苯聚醚酮(PPEK)树脂》《杂萘联苯聚醚酮(PPEK)树脂及其制品生产通用技术要求》2项团体标准符合我会团体标准的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参与本次团体标准研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国家及我会对团体标准的相关规定,在确保本次团体标准项目按时完成起草编制工作的前提下,各方多加强组织协调与合作联系,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保证本次团体标准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本立项通知公示期限为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相关人员。
联系人:廖志勇,联系电话:15184473160。
如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反馈,我会将不再另行发文予以重复通知,并以本通知作为上述2项团体标准立项成立的依据;如收到相关反馈,我会将严肃对待,再次进行立项讨论。
四川省科技协同创新促进会
四川省科技协同创新促进会关于《塑料 杂萘联苯聚醚酮(PPEK)树脂》《杂萘联苯聚醚酮(PPEK)树脂及其制品生产通用技术要求》2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