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商报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定,《消费品牌满意度评价规范》等6项团体标准项目(详见附件)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编制要求,认真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严把标准质量关,并与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紧密衔接,以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我会秘书处,逾期视作无意见。(邮箱:1009262656@qq.com)
特此公告。
全国商报联合会
2025年12月26日
相关标准如下:中国餐饮影响力 品牌评价标准
消费品牌满意度 评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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