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参苓斛芝虫草系列配制酒的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酱香型白酒、浓香型白酒、浓酱兼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豉香型白酒、米香型白酒、特香型白酒、凤香型白酒中的一种为酒基,添加人参(人工种植)、茯苓、铁皮石斛、灵芝、蛹虫草的水提取浓缩液或速溶粉为主要配料,辅以或不辅以蝉花子实体(人工种植)、肉苁蓉(荒漠)、西洋参、党参、天麻、黄芪、山茱萸、杜仲叶、酸枣仁、菊苣、栀子、葛根、桑叶、桑葚、百合、蒲公英、鱼腥草、黄精、枳椇子、青钱柳叶、桦褐孔菌(白桦茸)、枸杞子、苦瓜、番石榴、金线莲、富铬酵母、水,经预处理、调配、过滤、杀菌、包装而成的参苓斛芝虫草系列配制酒(以下简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