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3号修改单)》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6年1月24日。此次修改聚焦罐头类商品包装管理,旨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技术要求。
为更科学地规范罐头产品包装,本次修改单对标准附录A中“表A.1 食品类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进行了调整:将原“罐头”类别细分为“畜禽、水产罐头”和“其他罐头”两类,并分别设定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为2.5和8.0。
这一调整基于对罐头产品包装特性的深入研究。一方面,畜禽、水产罐头(如鱼罐头、猪肉罐头等)多采用硬质金属包装,形制规整,可多层紧密堆叠,且防碰撞需求较低,基本无需额外填充材料,因此维持原有k值2.5是合理可行的。另一方面,果蔬罐头及其他类型罐头(如黄桃玻璃瓶装水果罐头、塑料碗装水果捞、软金属包装果仁罐头、粥类碗状罐头等)因包装材质易碎或产品形状不规则,运输销售中需预留较大空间并加装缓冲填充物,导致实际包装空间需求显著增加。若统一适用低k值,将难以满足现实生产与物流需要。
将罐头分为两类设定不同k值,既坚持了限制过度包装的“严”的基调,又充分考虑了当前罐头行业的产品多样性、包装创新和产业升级实际,有助于引导企业合理设计包装,推动行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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