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定了食用菌制品小作坊的术语和定义、生产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及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标签标识、贮存运输、记录管理。适用于黑龙江省区域内以新鲜食用菌为主要原料,采用干燥或腌制的生产加工方式制成食用菌制品的小作坊。
2025年7月3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菌制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意见的公告,邀请各有关单位在2025年8月3日前提交修改意见反馈。此举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规范食用菌制品小作坊的生产过程。制定本标准可填补黑龙江省食用菌制品小作坊卫生规范类地方标准空白,有利于小作坊统一控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规范生产加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