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菌制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可下载查看,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8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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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用菌制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及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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