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植物检疫分技术委员会,对现有的9项相关标准进行了整合修订。此次修订形成了《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规程》和《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首先,《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规程》明确了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的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以及农业植物繁育单位或个人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检疫工作。该规程涵盖了从申请、受理到实施、室内检测、检疫处理、产量核定及证书核发等各个环节,确保了流程清晰易操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并经过实践验证。此外,规程还涉及应施产地检疫的农业目标有害生物、证书有效期、档案管理等内容,旨在全面提高农业植物生产的生物安全性。
其次,《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则针对国内调运应施检疫的农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程序和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适用于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在农业植物及产品调运过程中实施的检疫工作。规程内容包括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目标有害生物、程序、证书有效期、档案管理等方面。这一规程同样覆盖了申请、受理、证明查验、现场检查、室内检测、检疫处理等工作环节,确保整个调运过程中的生物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总结
此次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植物产地检疫规程》和《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修订稿,对于加强农业植物的生物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的检疫程序和方法,不仅有助于提升农业植物的质量和安全性,还能有效预防有害生物的传播,保障农业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反馈意见,共同促进我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