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食品伙伴网了解,《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建议日常饮食要以谷物为主, 其中每天摄入全谷物、杂豆类食物 50-150g,相当于一天谷物 1/4-1/3。目前国家对全谷物食品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那么何为全谷物呢?
2023年8月2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通则》等7项行业标准意见的通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日。《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通则》标准界定了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的术语和定义、全谷物原料的判定、全谷物食品分类和标签标识。适用于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贸易和管理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谷物与全谷物食品的术语和定义
全谷物是指谷物或假谷物去除外壳等不可食用的部分后保留的具有完整颖果结构的籽粒;或再经碾磨、破碎、压片,经过或不经过发芽、发酵等方式加工,但胚乳、胚和种皮等解剖学组分的相对比例仍与完整颖果基本一致的谷物或假谷物原料。
全谷物食品是指以全谷物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全谷物原料含量在25%以上(以干基计)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全谷物蒸煮食品、全谷物焙烤食品、全谷物膨化食品、全谷物冲调谷物食品、全谷物饮品等。
二、全谷物食品产品分类:1.依据全谷物食品中的全谷物含量(以干基计)将全谷物食品分为 3 类,分别为全谷物食品(100%)、全谷物食品(50%+)和全谷物食品(25%+);
2.依据产品品类,将全谷物食品分为 6 类,分别为全谷物蒸煮食品、全谷物焙烤食品、全谷物膨化食品、全谷物冲调谷物食品、全谷物饮品及其他类,其中“其他类”是指前 5 类无法涵盖的产品品类。
三、全谷物原料的判定:
1、 全谷物原料在加工过程中种皮及胚等解剖学组成部分的损失不应超过颖果总质量的 2%,以干基计。
2、 同一批次的一个或多个品种或类别的单一全谷物原料组合,应在分离成部分加工完成后,将这些部分按照完整颖果的比例重新组合。
3、 不同批次的一个或多个品种或类别的单一全谷物原料组合,应明确按照每个批次中全谷物原料的原始比例进行混合。
4、 发酵或发芽全谷物原料应保留完整的种皮、胚和胚乳。
5、 发芽全谷物的原料的芽长不应超过谷物籽粒长度。
四、标签标识
1、 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2、 全谷物原料的标签标识:应在包装配料表中注明全谷物原料的种类及具体含量。
3、 全谷物食品的标签标识:应根据全谷物食品中的全谷物含量在包装主视面醒目标识“全谷物食品(100%)”、“全谷物食品(50%+)”或“全谷物食品(25%+)”,可在包装配料表中标注产品中全谷物原料的具体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