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制订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批准发布2025年第四批四十项团体标准(详见附件),上述标准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联系人:曹小楠、顾建来
电 话:18612517879、1842301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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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协会
2025年10月10日
关于批准发布2025年第四批四十项团体标准的公告-西质标协发[2025]12号.pdf
相关标准如下: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