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重点
(一)畜禽屠宰检验规程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畜禽宰前检验、宰后检验和检验结果处理等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品质异常畜禽产品的检验规程,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方法,以及屠宰过程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检验规程等标准。
(二)畜禽屠宰及肉品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包括肉品品质相关指标检验检测方法、肉品中非法添加物质检验检测、非食用产品处理技术等标准。
(三)畜禽屠宰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各类畜禽屠宰和肉品产品质量、肉品分等分级及评价技术、屠宰加工辅助品等标准。
(四)畜禽屠宰质量管理标准。包括各类畜禽屠宰加工良好操作规范、畜禽屠宰加工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等标准。
(五)畜禽屠宰设施设备与工艺标准。包括屠宰厂(场)建设、屠宰厂(场)分级、屠宰车间和流水线设计、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屠宰及加工技术、屠宰加工流程及工艺等标准。
二、有关要求
(一)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标准项目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内容不能与现行有效的标准重复、交叉或冲突。申报的标准项目通过评审立项后通常会获得2万~10万元制标经费资助。
(二)推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牵头提出同一领域的多个标准立项建议,在报送时按轻重缓急排序。
(三)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原则上应能在一年内完成。
(四)请按要求填写项目建议表(见附件1),国家标准项目还应同时提交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和附件3)和标准草案。《2018-2022年畜禽屠宰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的“综合查询—屠宰标准”栏目中下载。
(五)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分类分批组织标准立项评审。拟于2019年7月评审畜禽屠宰检验规程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农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于2019年5月和10月评审两批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请在各评审月份之前将相关标准项目建议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
三、联系方式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屠宰标准处,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 张朝明、尤 华、高胜普
电 话:010-59194776,59194667
E-mail: tuzaibiaozhun@163.com
附件:1.2019-2020年畜禽屠宰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2.畜禽屠宰检验规程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模板)
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板)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