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规定,经我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进行立项评议,评议意见符合立项要求,同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寨沙头菜》团体标准立项,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郑刚,联系电话:13978676281
固定电话:0771—2388178
电子邮箱:gxnynccyzxcjh@126.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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