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次修订删除了原标准适用范围中“标准不适用于纸涂料及涂层”的表述。“纸涂料及涂层”属于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的添加剂,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进行管理,使用了该类添加剂的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的要求;符合该标准规定的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也可用于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其终产品(涂层制品)应同时符合该标准和GB 4806.8的要求。相关企业应根据产品类型保证其对相关标准的符合性。
(二)关于涂料及涂层用原料的管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用基础原料仍延用聚合物管理为主,单体、其他起始物管理为辅的管理方式。本次修订纳入部分已经过安全性评估且有明确工艺必要性的单体、其他起始物,并明确由列于附录A表A.1中的单体、其他起始物、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经聚合或其他方式形成的相对分子质量大于1000 Da的物质也允许用作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的基础原料。同时,涂料及涂层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
(三)关于通用理化指标
综合考虑到保温杯等饮具的实际使用条件、高温试验操作的可行性和市场抽样检测结果,本次修订调整了高锰酸钾消耗量和重金属(以Pb计)的迁移试验条件,将高温条件(煮沸0.5h,再室温放置24h)的适用范围由“炊饮具”修改为“炊具”,进一步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针对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涂层,增加了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的限制性要求,并规定应在涂料固化反应完成后,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开展芳香族伯胺的迁移量检测。对于该标准附录A、GB 9685及相关公告中已经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计入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
(四)关于迁移试验的特殊要求
标准修订后,新增了预期接触酸性食品的金属罐(包括罐身、罐盖、拉环等)表面涂层在开展总迁移试验时的特殊要求。在使用4%(体积分数)乙酸开展总迁移试验时,如测试样品发生涂层脱落、鼓泡或金属锈蚀等实际使用中不会发生的改变,则可使用惰性基材制样后进行测试;该方法不可行时,可采用10%(体积分数)乙醇替代4%(体积分数)乙酸。但该原则并不适用于特定迁移量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