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齐地方标准送审材料后,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地方标准送审稿及其编制说明,征求社会公众对地方标准送审稿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作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为使《工地团餐生产配送服务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内容更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市商务局现按要求将该地方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区12楼1207-2室郑女士收,联系电话:88101192,邮编:51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工地团餐生产配送服务评价规范》标准文本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fwmyc@commerce.sz.gov.cn
以企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匿名反馈意见一律不予采纳。
特此通告。
附件:1.《工地团餐生产配送服务评价规范》标准文本
2.《工地团餐生产配送服务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