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标准为新制定标准,适用于预期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二) 标准为什么要对油墨产品进行分类管理?
标准将油墨分为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预期不与食品直接接触,其与食品间通常有一层或多层材料阻隔;而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其中的物质通过迁移或脱落转移到食品中的可能性较高。两者可能引起的食品安全风险有差异,因此本标准分别规定了不同要求。
(三)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可以使用哪些原料?
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其添加剂及基础原料仅允许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且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标准对于其所用着色剂进行了特别规定;着色剂之外的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所用添加剂则应符合GB 9685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的要求。此外,标准还规定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用添加剂和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原料要求部分厘清了油墨基础原料与添加剂的管理范畴,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扩充了食品接触用油墨可使用的原料物质名单,解决了行业实际问题。
(四) 油墨应符合哪些通用理化指标的要求?
为了管控原料和终产品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标准针对印刷前的油墨产品和印刷后的油墨层分别规定了通用理化指标要求。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产品,标准规定了5种重金属的残留量要求,同时规定了检测方法。对于印刷油墨层,标准规定了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和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等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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