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奇彬 记者陈 铁)由武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水系规划规范》,于10月15日正式颁布。这项城市水系规划的国家标准将在全国实施,指导城市江河湖泊水系规划的编制。
据介绍,城市水系规划包括综合利用规划、保护规划和工程设施协调规划等三个方面内容。2000年,国家建设部指定由武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
为了保护好城市水体,《城市水系规划规范》对水体利用和周边建设的条件极其苛刻,很多项目都被禁止。同时,制定了7项严格的控制标准:一是生态岸线周围严禁随意设置项目,如要设置项目必须经过环保评审;二是江河取水口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湖泊和水库取水口两侧各300米作为专用取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三是污水处理厂选址应优先在城镇河流水体的下游;四是对自然水体的改造,不得减少水面面积;五是现状水质为劣Ⅴ类的水体必须进行内源污染控制与处理;六是城市支路不得跨越江河和湖库;跨水的道路不能填水体,要建水下隧道或者跨水桥来解决;七是滨水区周围不宜布局三类工业项目,确需布局要经环保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