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918号),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编制的《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2部分:数据元》《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3部分:数据接口》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2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请见附件。
联系人:鲁轮联系电话:13635606612
电子邮箱:11527999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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