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根据《东港市草莓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基础上,我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专题对立项进行认证。经认证,《地理标志产品东港草莓》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牵头单位按照《东港市草莓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确保标准制定的适用性及实效性,尽快完成征求意见稿,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团体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东港市草莓协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威、潘姝
电话:0415-7129977
邮箱:Dgscmxh@126.com
东港市草莓协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