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标准化服务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明示通用要求》等16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现批准该16项团体标准立项(详见附件)。
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抓紧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
同时欢迎与本批标准有关的高校院所、企业、标准使用单位等加入本批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方式:
北京:隋老师 13691001415,010-53380055
泉州:林老师 13675966525,0595-22221801
福州:程老师 13706997272,0591-87569555
宁德:刘老师18759388800,0593-2833316
厦门:蔡老师13950069799
附件:《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明示通用要求》等16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表
福建省标准化服务行业协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