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1 月1 日,国务院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指出,注册人备案人应对化妆品功效宣称负责,并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功效实验室测试数据是化妆品功效宣称的科学依据之一,但目前行业缺乏大部分化妆品功效实验室测试方法的标准或指南。为解决化妆品行业的迫切需求,由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归口,杭州环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牵头组织立项了《化妆品抗光老化功效斑马鱼幼鱼测试方法》、《化妆品抗皱功效评价:基于人成纤维细胞活性氧(ROS)抑制测试方法》等16 项团体标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参编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编原则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
二、参编单位范围
1.化妆品科研机构、生产等骨干企业;
2.提供化妆品检测服务的骨干企业;
3.化妆品等相关学会、协会。
三、参编单位要求
1. 参编单位在本标准涉及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具有标准编制工作经验;
2. 对推动行业发展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
3. 具有熟悉本标准涉及行业的国内外行业法规、标准的专业人员;
4. 确保能够按要求完成标准编制组分配的工作任务,愿意为标准编制工作提供所需的技术和人财物的支持。
四、申请方式
1. 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能力自评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2021 年7 月1 日前将扫描件E-mail 发至协会邮箱hyfg@121jk.cn,纸质版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2. 协会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单位资料后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送确认函与项目协议。
五、联系方式
陈莹艳0571-85871051 18158434007
金宁宁0571-85871052 15857160623
E-mail:hyfg@121jk.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新天地商务中心12 幢10 楼
附件:1.本次征集参编单位的团体标准清单
2.团体标准参编单位能力自评表
3.团体标准制订工作流程及说明
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1 年6 月1 日
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 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 | 牵头单位 |
1 | 化妆品抗光老化功效斑马鱼幼鱼测试方法 | 杭州环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化妆品舒缓功效斑马鱼模型测试方法 | 杭州环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化妆品增加皮肤弹性功效斑马鱼胚胎测试方法 | 杭州环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 化妆品紧致功效评价:基于成纤维细胞的细胞增殖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5 | 化妆品抗皱功效评价:基于人成纤维细胞活性氧(ROS)抑制测试方法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6 | 化妆品抗皱功效评价:基于体外重组3D 全层皮肤模型的组织形态检测方法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7 | 化妆品修护功效评价:基于体外人源角质形成细胞细胞迁移能力检测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8 | 化妆品修护功效评价:基于体外人源成纤维细胞细胞迁移能力检测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9 | 化妆品舒缓功效评价:基于UVB 诱导的角质形成细胞的炎症因子(IL-8,TNFa)检测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0 | 化妆品舒缓功效评价:基于PolyI:C诱导的3D 表皮模型的舒缓功效检测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1 | 化妆品防晒功效评价:防晒化妆品3T3细胞防晒功效测试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2 | 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评价:基于人黑色素细胞的黑色素含量检测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3 | 驻留类化妆品温和性检测:基于体外重组3D 表皮模型的组织活力法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4 | 淋洗类化妆品温和性检测:基于体外重组3D 表皮模型的组织活力法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5 | 化妆品温和性评价:淋洗类产品眼刺激性测试(牛角膜染色评价法)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16 | 美白祛斑类化妆品3T3 细胞光毒性测试方法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