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16种多环芳烃的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 、苯并[b]荧蒽、苯并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芘16种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多环芳烃的测定,取样量为1000mL,定容体积为1.0mL时,方法检出限为1.8ng/L~19ng/L,测定下限为7.2ng/L~76ng/L。详见附录A。
固相萃取法适用于清洁水体中多环芳烃的测定,取样量为1000mL,定容体积为1.0mL时,方法检出限为2.2ng/L~20ng/L,测定下限为8.8ng/L~80ng/L。详见附录A。
液液萃取法或固相萃取法测定地表水、地下水、海水中苯并[a]芘,取样量为2000mL,定容体积为0.2mL时,方法检出限为0.4ng/L,测定下限为1.6n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