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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07  来源: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根据标准制修订要求,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公开征集2026年度动物卫生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标准制修订要求,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公开征集2026年度动物卫生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兽医诊断实验室管理技术,动物疫病的综合诊断技术以及动物多病原鉴别诊断技术。

(二)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动物饲养、经营、隔离等场所生物安全管理,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区域化防控等技术。

(三)动物产品卫生技术标准,主要包括致病微生物检测和动物产品风险监测技术。

(四)动物卫生监督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追溯技术和检疫技术。

(五)动物疾病临床诊疗技术标准,主要包括降低动物生产水平的常规疾病诊疗技术和中兽医诊疗技术。

(六)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

1.《鸡肠炎沙门氏菌PCR检测方法》(GB/T 40049-2021)、《禽沙门氏菌病诊断技术》(NY/T 2838-2015)和《鸡伤寒和鸡白痢诊断技术》(NY/T 536-2017)共三项标准整合修订为国家标准《禽沙门氏菌病诊断技术》。

2.《旋毛虫诊断技术》(GB/T 18642-2021)和《旋毛虫实时荧光PCR检测方法》(GB/T 35904-2018)两项标准整合修订为国家标准《旋毛虫诊断技术》。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不与现有项目冲突。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预研,在行业内征集至少5家单位意见,形成完善的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项目第一起草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应职级,熟悉标准化工作,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负责,并承诺在立项后10个月内完成标准文本送审。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项目实施条件,保障按期完成标准送审、报批工作。鼓励多家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一)国家标准项目提交材料

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附件2);

3.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3);

4.标准编制说明(附件4);

5.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5);

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6);

7.主要起草人参加标准编写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二)行业标准项目提交材料

1.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附件7);

2.农业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8);

3.标准编制说明(附件4);

4.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5);

5.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6);

6.主要起草人参加标准编写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

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标委会秘书处。

2.提交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https://stdis.cahec.cn/admin/login/index.html,以申报单位名义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对本单位项目起草人分配子账号。项目起草人取得子账号后登录系统,在立项申报栏内选择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9)。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琳 苏红

联系电话:0532-85630386

电子邮箱:tc181@cahec.cn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

附件:

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

3.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4.标准编制说明

5.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

7.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

8.农业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9.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动卫标2026-1号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pdf

附件1-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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