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惠州市食品安全管理协会主导起草的《“惠州好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经协会组织专家评审,所申请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会秘书处,逾期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陈聪
电话:0752-2780906
邮箱:hz_bzhxh@163.com
惠州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04月24日
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关于《“惠州好品”评价通则》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
立项项目信息
| 序号 | 计划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编制单位 | 主要内容 |
| 1 | HZBX-2026-07 | 《“惠州好品”评价通则》 | 惠州市食品安全管理协会 | 本文规定了“惠州好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组织机构、评价基本要求、评价实施流程、评价结果管理、标识使用与管理、监督与动态管理、知识产权与保护等要求。本文适用于具有显著惠州地域特色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惠州好品”评价活动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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