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及中国食药安全促进会审批,同意由上海申汇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食药两用物质雾化产品技术规范》、上海春不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鲜做肉粒肠质量技术规范》、北京北清创新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提出的《灵芝生物活性成分功效科学循证与安全性评价》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按时完成标准的编制。
联 系 人:王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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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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