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各有关单位:
计量技术规范是计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低碳绿色转型、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重要技术指导作用。经组织申报、集中审定,现将《平移式集成电路自动分选机校准规范》等28项计量技术规范纳入2026年度湖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具体名单见附件1)制修订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依据
承担规范制修订工作任务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湖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开展制修订工作。
二、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编制方案。规范制修订各主要起草单位应于4月30日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规范编制方案(大纲)(模板见附件2),编制方案应明确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开展规范编制。各起草单位按要求开展规范编制工作,并通过公共网站向社会公示规范(征求意见稿)、验证数据及相关附件(特殊事项除外),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规范(征求意见稿),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个月。相关工作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
(三)规范预审报批。公示结束后,主要起草单位邀请行业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应提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备),对规范及编制说明、试验报告、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进行预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审定意见表见附件3)。根据专家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范(送审稿),连同编制说明、试验报告、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向社会公示情况、专家预评审意见、征求意见汇总表等有关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审定(报批表见附件4)。
(四)组织审定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对规范(送审稿)及相关附件进行集中审定,规范经审定通过后,由省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示并发布。
三、其他事项
各起草单位要关注国家及各省市同类规范制修订工作情况,如在制修订过程中国家、行业发布相关规范的,停止相关制修订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范制修订的,应提前1个月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延期。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可以适当延期。
联系人:徐冬冬;联系电话:02788701979;邮箱:609510401@qq.com
附件:1.2026年度湖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
2.湖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编制方案(大纲)模板
3.湖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审定意见表
4.湖北省计量技术规范报批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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