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及中国食药安全促进会审批,同意《冬虫夏草(抚育品)》等五项团体标准立项,特此公告。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按时完成标准的编制。
联 系 人:王冠杰 1583823369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718
电子邮箱:FDSA@fdsa.org.cn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表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表

相关标准如下:
冬虫夏草(抚育品)
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规范
网络食品经营平台诚信管理体系评价通则
碱性化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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