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团体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中畜协函 [2026]11号)
推荐文章

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团体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中畜协函 [2026]11号)

发布日期:2026-02-11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   复制网址
核心提示: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团体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开征集2026年团体标准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应遵循“开放公平、透明高效、协商一致、科学安全、赋能产业”的原则。申报项目应当紧密围绕中国畜牧业发展需求,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农业科技创新重点领域,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项目,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行业发展,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益。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应联合3家(含)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组建起草工作组。项目发起会员单位数量不少于3家,且会员单位占比不低于参与编制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二。立项申报单位应具备与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2. 拟申报标准项目应具备一定研究和应用基础,具有较好的标准推广价值。应对标准项目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现状、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关系、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完成《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形成标准草案。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并在企业内得到应用和验证。

3. 拟申报项目应避免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交叉、重复或矛盾。

三、申报程序与方式

拟向中国畜牧业协会提出团体标准项目建议的单位,应填写《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标准草案等申报材料于2026年5月31日前发送至标准部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然、魏欣、高菲

电话:010-88388699-895、888

邮箱:standards@caaa.cn

附件:中国畜牧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中国畜牧业协会

2026年2月10日

中国畜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团体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