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工作,我局组织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起草了广东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规范(送审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gdifi_kybzb@gd.gov.cn。
二、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03号。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
3.征求意见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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