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部署,经各市市场监管局和省有关部门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论证和征求意见,确定了228个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省级标准化项目。现将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为2026-2027年,202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相关工作任务,原创技术标准除外。
二、项目内容
(一)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是围绕本领域业务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探索标准研制和应用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工作模式,产出高水平标准。
(二)企业标准创新共同体项目。重点是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组织,研究梳理本领域标准体系,聚焦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中标准供给痛点问题,研究制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联合标准,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三)省级标准验证点项目。重点是围绕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提升标准水平的要求,加强标准验证条件和环境建设,夯实标准验证技术基础,构建透明可信、安全可控、创新融合的标准验证数据库,为进一步提升标准验证能力水平,服务地方标准验证需求,并为上升国家标准验证点奠定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化项目建设对提升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标准与业务有机融合。着重挖掘可在全行业推广的标准提案,确保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指导,精准服务。各市市场监管局及省有关部门应主动对接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全过程跟踪与政策培训,提供精准技术指导和咨询。坚决杜绝“重申报、轻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确保试点方向正确、方法科学、措施有效、成效突出。
(三)注重实效,推广成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紧紧围绕以标准助推工作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核心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及时梳理工作经验,系统评估实施效果,注重凝练创新做法和典型模式,强化宣传推广。试点期满后,按要求提交全面、客观地总结评估报告,为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提供实践依据。
试点期间,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组织督导、考核和验收,切实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联系人:姚宇、张博嵛;联系电话:51792373、5179237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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