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制定了《2025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二批立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标准研制应当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需要,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标准指标设置科学合理。
二、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协作组,提供项目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确保项目承担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并充分调动发挥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科研院校和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的作用。
三、项目承担单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填报并打印202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或购买服务合同,由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12月1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以下简称秘书处办公室)。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工作计划、项目路线图和进度表,保证标准研制质量和工作进度,对所制定标准文本负全责,确保标准在起草、送审、修改、校对、印刷、解读等各环节准确无误。项目完成后,应当按规定向秘书处办公室提交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须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未如期完成项目的,将采取追回经费、取消再次申请资格等措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11月2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制定/修订 | 项目承担单位 |
| 食品添加剂标准 2项 | |||
| 1. | 食品添加剂 2-己基吡啶 | 制定 |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2. |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素(三孢布拉霉来源) | 制定 | 天津科技大学、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
| 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4项 | |||
| 3.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酰胺和N-羟甲基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 | 制定 |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
| 4.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五氯苯酚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 制定 |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南京海关危险货物与包装检测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5.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5-三氧环己烷和1,3-二氧环戊烷迁移量的测定 | 制定 | 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6.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2-二羟甲基丁醇和2,2-二甲基-1,3-丙二醇迁移量的测定 | 制定 | 广州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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