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健全我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地方标准申报立项工作。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经项目征集、材料初审、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和公示,现决定下达2023年度327项地方标准制定项目、16项修订项目计划(详见附件1和附件2),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规范起草程序
各标准起草单位要按《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成立起草工作组,按照GB/T 1.1—2020要求起草和完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验证,并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增强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水平。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标准起草水平,积极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在起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联系。
二、完成起草任务
各标准起草单位要在1年内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并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经对口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意后报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审查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送审材料的,需于到期前1个月书面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省市场监管局将终止项目。
三、加强过程指导
各标准项目对口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标准制定全过程指导,积极帮助标准起草单位做好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督导标准起草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做好本辖区内有关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起草、审查等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标准项目:陈爱华 025—85012107;工业和环保领域相关标准项目: 赵翠 025—85012032;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相关标准项目:梁彪 025—86375056。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相关标准如下:
| 标准项目名称 |
| 种植业农产品碳足迹核查技术规范 |
| 环境空气降尘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
| 餐厨垃圾厌氧消化运行技术规程 |
|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指南 |
| 江淮地区稻茬小麦绿色综合防倒技术规程 |
| 小麦种子处理技术规程 |
| 高粱属品种鉴定 InDel 分子标记法 |
| 水稻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规程 |
| 徐淮地区优质杂交籼稻绿色 栽培技术规程 |
| 粳稻产量品质效率协同提升机械化栽培技术规程 |
| 水稻镉稳定低积累品种筛选和鉴定技术规范 |
| 豇豆控药残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
| 绿杨春茶实物样品制作规范 |
| 奶牛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置技术规范 |
| 桑蚕配合饲料全龄饲育规程 |
| 花山鸡配套系及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
| 牛羊 TMR 原料大麦生产及饲料化技术规程 |
| 中华绒螯蟹与大口黑鲈池塘混养技术规范 |
| 大口黑鲈温室工厂化繁育技术规范 |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现场评审工作规程 |
|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规范 |
| 油菜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
| 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处理服务规范 |
| 绿色餐饮评价通则 |
| 饮用水中隐孢子虫和贾第鞭毛虫的核酸检测方法 |
| 固定源二氧化碳排放在线测量技术规范 |
|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规范 |
| 认证机构信用分级管理规范 |
| 预制菜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
| 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实施指南 |
| 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 督导工作规范 |
| 首席质量官评价规范 |
| 薄壳山核桃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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