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上海市团体膳食外卖服务的食品安全管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修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询意见活动自2025年10月9日起至11月7日止,诚邀广大市民及各有关单位积极反馈宝贵意见和建议。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团体膳食外卖服务已成为满足各类人群用餐需求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由于其经营形式多样、配送环节复杂等特点,确保食品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此,《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应运而生,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要求,全面提升团体膳食外卖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该标准涵盖了从加工场所到供餐点全流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具体包括场所与布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供餐方式选择、有害生物防制等多个方面。其中,针对加工场所,明确了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且需设置专门用于待配送食品分装、暂存的专间或专区;对于冷食类食品加工,则要求设立独立制作专间,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并配备相应消毒设施。此外,标准还对热食类食品和冷食类食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在配送过程中维持适当的温度,以保障食品安全。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强调了供餐方式的选择与高风险食品品种的严格管控。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根据团体膳食供餐场所的具体条件,合理选择自助餐、桌餐或每人份餐等形式,并严格限制改刀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的供应。气温超过35℃时,更不得提供此类食品,以防食物变质引发安全风险。
与此同时,为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文件中还提出了详尽的操作规程制定与实施要求,以及完善的留样管理制度。所有供应量超过100人的团体膳食均需进行留样处理,样品应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不少于48小时,以便追溯检查。此外,标准还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自查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与评估工作。
此次征求意见活动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公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机会。市民和相关单位可通过填写意见反馈表,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联系电话,共同助力提升本市团体膳食外卖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