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发布了《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工作。该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重庆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即为了落实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要求。第二条指出,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和备案等全过程。第三条则详细阐述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的三大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制定:所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不得有任何违反之处。
保障公众健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基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充分考虑重庆市食品特点和饮食习惯,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且安全可靠。
体现地方特色:对于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无法涵盖、产业发展迅速,并且需要统一规范管理的地方特色食品,则可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这些原则不仅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也强调了地方特色的重要性,确保标准既能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又能适应本地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