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期发布了一则关于征集2025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公众食品安全与健康,并推动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
此次征集立项范围:首先,针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产品标准、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规范标准、使用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检测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中指标的检验方法标准等;其次,涉及需要修订的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为了确保所提出的立项建议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提交的立项建议有相关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公众食品安全为宗旨;不应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已立项或正在开展的项目重复;应由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经验的单位起草,且在该领域内无利益冲突;并需提供充分的研究数据和专家论证意见作为支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