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食品生产数字化工厂通用技术要求》等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58号)。食品伙伴网查阅2023年3月1日施行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发现,国家一直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不断提高标准制定质量和效率。新修订实施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和周期提出了新要求:
”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八个月。
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明确新立项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压缩至18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