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为加快推进“天府名品”品牌培育创建,根据《“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川市监规发〔2023〕1号)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天府名品”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天府名品”认证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相关公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天府名品”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公告)。食品伙伴网带大家了解“天府名品”标准体系和标准管理。
一、标准体系
1.“天府名品”标准体系根据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和根据“天府名品”品牌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体系架构、标准明细表等,根据需要适时优化、调整。
2.“天府名品”标准体系原则上由《“天府名品”认证通用规范》等相关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通过先进性评价的系列产品(服务)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组成。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先进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可纳入标准体系。
二、标准管理
1.省标准院会同省市场监管学会及相关社会团体定期开展“天府名品”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收集标准实施反馈意见,开展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形成标准制定、实施、修订或废止的闭环管理。
2. “天府名品”团体标准修订程序参照制定程序实施。
3. “天府名品”团体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为3年。省标准院制定、发布复审计划,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实施。
4.省标准院会同省市场监管学会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进“天府名品”团体标准的征集立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发布实施、信息反馈和跟踪评价等标准化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5.对实施效果好,先进性突出的“天府名品”团体标准,推荐申报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推荐参加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等评选活动。
6.对标准编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或进度严重滞后且整改不力的标准申请单位,可取消其编制资格、暂停“天府名品”团体标准编制、审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