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废止的已有国家标准的品种
苣荬菜、鹿鞭(肾)、桂皮、鬼箭羽、 紫梢花、玄晶石、刺猬皮、毛冬青、苦丁香(甜瓜蒂)、芸香草、甜地丁、海桐皮、豹骨、紫草茸、龙齿、龙骨、胆矾、琥珀、猴枣。
二、需废止的非药材类品种
六神曲、半夏曲、红曲。
三、需废止的蒙药材品种
草乌叶、沙棘、冬葵果、广枣。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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