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公告。
附件:1.YY/T0617-2007《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2.YY0594-2006《外科纱布辅料通用要求》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YY/T 0617-2007《一次性使用人体末梢血样采集容器》
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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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无菌
条文修改为:
9 生物负载
取15只采血管,按GB/T 19973.1-2005中给出的“冲洗”法提取各采血管内腔微生物并检验,平均生物负载量应不超过0.1cfu。
注:宜在使用说明书中提示不宜以“挤压”和“刮采”的方式采血,这会导致血细胞受到破坏而影响最终检验的准确性。正确的使用应是让血液自然流入容器。因此,本标准不要求采血管无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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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YY 0594-2006《外科纱布辅料通用要求》
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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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3折叠与缝制
条文修改为:
4.3.1外科纱布辅料的折叠或缝制方式,应使纱布的切割边不外露。
4.3.2外科纱布辅料上的缝制针脚应不少于24针每10cm。
二、取消5.4.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