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标准地址信息规范》等39项青海省地方标准开展了标准实施评估和复审。经审核,决定继续有效26项标准,同时更新标准编号,废止2项标准,需要修订11项标准,列入需要修订目录的标准,应当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修订工作,逾期未完成修订的标准将予以废止。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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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标准地址信息规范》等39项青海省地方标准开展了标准实施评估和复审。经审核,决定继续有效26项标准,同时更新标准编号,废止2项标准,需要修订11项标准,列入需要修订目录的标准,应当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修订工作,逾期未完成修订的标准将予以废止。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