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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教育、卫生等服务业用水定额》等10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鲁市监标字〔2021〕307号)

发布日期:2021-12-28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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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教育、卫生等服务业用水定额》等10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鲁市监标字〔2021〕307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水利厅发布《山东省教育、卫生等服务业用水定额》等10项山东省地方标准,自2022年1月27日起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教育、卫生等服务业用水定额》等10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2.用水定额10项标准文本.zip


相关标准如下:
山东省教育、卫生等服务业用水定额
山东省住宿、写字楼、娱乐等服务业用水定额
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24部分: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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