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低温储粮技术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地方标准对粮食和物资储备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我局组织编写了《低温储粮技术操作规程》(DB51T 2714-2020),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20年12月1日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企业学习贯彻,强化执行的指导和监督;相关企业要严格遵照标准要求,加大低温储粮地方标准、综合储粮技术研究与应用,充分发挥低温储粮效益。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省粮食和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处,电话:028—86739833。
附件:1.《低温储粮技术操作规程》(DB51T 2714-2020)
2.《低温储粮技术操作规程》(DB51T 2714-2020)编写说明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