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 694—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
WS 695—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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