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fgb@csei.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术法规研究所(邮编:100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