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皮损形态判定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制定了
《化妆品不良反应皮损形态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并起草了标准编制说明(附件2),现面向全省从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科研、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填写在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中(附件2),于2019年6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邮箱:sdadryhk@shandong.cn联系人:张华琦,电话:0531-88592716。
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