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标准技术化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电促会〔2018〕26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对相关企业申报的三项团体标准《电商平台入驻检测机构信息发布基本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入驻检测机构管理基本要求》《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通用要求》进行立项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相关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尽快组织标准编写,确保尽早完成编制任务。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