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微山湖粳米”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
推荐文章

“微山湖粳米”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

发布日期:2008-07-25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7月20日,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传来消息,沛县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微山湖粳米”,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获国家绿色标志使用权。


    7月20日,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传来消息,沛县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微山湖粳米”,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获国家绿色标志使用权。
  
    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地处微山湖西畔,公司始建于1999年,现有固定资产260余万元,公司引进先进的碾米工艺和加工设备,选用美亚达公司生产的色选机和国内最先进的抛光机、定量包装机组,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运作模式。2004年,该公司生产的“一季春”大米获无公害认证,产品主要销往南京、苏州等地。
  
    2007年,经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申请,市、县绿色食品办公室邀请,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对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基地环境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考察。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建立了3万亩固定的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基地,基地以纯农业生产为主,农民一直注重生态农业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原始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基地农药、肥料的使用严格按照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4—2000《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合理施用。2007年9月,南京大学现代分析中心,依据绿色食品标准对微山湖米业有限公司绿色水稻生产基地的三段、六段等8个村进行了农业环境监测与质量评价。经检测:土壤、灌溉水等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基地生态条件良好,具有可持续生产的能力,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有关要求,适宜发展绿色食品。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检测,根据NY/T419-2006标准提供的大米样品检测,“微山湖粳米”符合绿色大米标准要求。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