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京质监发[2014]60号)的规定,我局对2012年发布的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标准,2014年发布或复审的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节能地方标准,以及其他因各类情况需要进行复审的标准统一组织了复审。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复审结果初步建议。
对271项北京市地方标准复审初步结果为:继续有效218项、修订20项、废止33项(见附件)。
现就复审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7月6日前反馈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传真:010-57520098
电子邮件:bzh@bjtsb.gov.cn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日
食品伙伴网备注:食品及饲料相关标准如下: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复审初步结果 |
1 | DB11/T 396-2016 | 地理标志产品 平谷大桃 | 继续有效 |
2 | DB11/T 868-2012 | 生鲜乳贮运技术规范 | 继续有效 |
3 | DB11/T 1189-2015 | 地理标志产品 张家湾葡萄(张湾葡萄) | 继续有效 |
4 | DB11/T 1438-2017 | 地理标志产品 北寨红杏 | 继续有效 |
5 | DB11/T 1485-2017 | 餐饮业 颗粒物的测定 手工称重法 | 继续有效 |
6 | DB11/T 1488-2018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继续有效 |
7 | DB11/T 1119-2014 | 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能源消耗限额 | 修订 |
8 | DB11/T 902-2012 | 秸秆复合颗粒饲料制备及质量要求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