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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宁夏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6  来源:宁夏农业信息网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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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征集2017年宁夏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宁质技监〔2106〕15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自治区农牧厅向相关行业公开征集2017年度宁夏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农牧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自治区农科院科研处、宁夏大学农学院:
 
  按照《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征集2017年宁夏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宁质技监〔2106〕15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类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自治区农牧厅向相关行业公开征集2017年度宁夏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突出农业、畜牧水产业以及中草药等领域的基础设施、种养、检测、加工和流通等方面标准。
 
  二、报送要求
 
  1.按照自治区各归口管理部门任务的有关要求,农牧厅负责全区农业类地方标准项目的归口申报工作。
 
  2.各申报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项目申报材料: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函、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表(见附件)、《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4.自治区农科院科研处、宁夏大学农学院等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和筛选,经专家论证后,报自治区农牧厅。
 
  5.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对上报的地方标准制项目进行专家论证,由自治区质监局根据论证结果下达2017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在自治区质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在体系框架内申报的以及未经论证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一律不予立项。
 
  三、报送时间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于2017年1月20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李 萍
 
  联系电话:0951-5169611
 
  邮箱地址:nxncpjgj@163.com
 
  附件: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表(点击左下文字下载附件)
 
  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2017年1月3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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